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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日前産生一路疑似兒童受虐事件,一位單親媽媽趁中秋假期,帶著大女兒去看由前夫賜顧幫襯的兩個弟弟,沒想到看到只有三歲幼兒,全身赤裸站在陽台,不但瘦成皮包骨,雙手還被束帶綁住,身上更遍佈瘀傷,新竹地檢署在完成初步調查以後,已對男童生父和同居女友核發告急珍愛令,並告知限制其住居。
兒少受虐事宜頻傳,是台灣的恥辱,對於國度將來的主人翁,保護兒童安全成長不但是國度、社會的責任,在立法院制定兒少法,內政部成立兒童局時,都曾幾回再三宣示庇護兒童少年的決心,但遺憾的是,兒虐事件卻直線上升,顯示現行法令與體系體例都存在嚴重的缺失,包孕公部分救濟出場時候太慢、社工系統士氣降低,處所政府不正視兒虐案件等等。
進一步說,公部分的社工系統救援,常常是虐兒事宜宣揚開來才被動參與,然而對不幸的兒虐事件,預防固然重於後續救援,而過後的教導、安置若未妥帖處置,很容易造成二度危險,這類情況與其指責社工,不如說是當局對兒虐事務關切水平有待增強,包括警政、民政、教育及鄰里等第一線觸覺仿佛不夠靈敏,很少傳遞,而社工一個人所負責的區域太大,也沒法把握增加中的兒虐事務。
針對推動修法增強落實兒童權益的保障已是刻不容緩,也簡直有其迫切性,對於有加害兒少的虞犯應列入功令防範之列,立刻進行教導,並加重學校、村里鄰與社工單元的責任,至少第一次虐童事務産生後可立刻發現介入,別讓受虐兒童成為我國光鮮的印記!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A4%BE%E8%A9%95-%E5%85%92%E8%99%90%E4%BA%8B%E4%BB%B6%E9%A0%BB%E5%82%B3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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